每個人都有一本『三世因果簿』,這本書記載著每個人在每一世投胎以來,在世間上欠別人的每一筆債,以及他償還與否,比如說上面記載的一條記錄如下:
張三在第五十六世中的二十三歲時佔了隔壁王大媽的二貫銅錢。
唯有當這筆債在張三償還了王大媽以後,這個記錄才會被刪除,並在後面註上紅字,"成"一個字,如:
張三在第五十六世中的二十三歲時佔了隔壁王大媽的二貫銅錢,但張三在第六十七世時以無償方式為王大媽勞動賠償等值於第五十六世的二貫銅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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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三在第五十六世中的二十三歲時佔了隔壁王大媽的二貫銅錢,但張三在第六十七世時以無償方式為王大媽勞動賠償等值於第五十六世的二貫銅錢。"成"。
我們累世以來虧欠別人、欺負人、傷害人,造的業都記錄成一本相當厚的簿子,若不能趁這一世得人身時,多努力修一些福報,做一些功德,要怎麼足夠償還累世的債務呢?
未償還的債務是會永生永世地跟隨著當事人的。
在簿子上記錄的事情這麼清楚明確,完全抵賴不掉,也躲不掉。
當我們遇到無形的冤親債主來討債的時候,更應該拿出我們對人應有的基本尊重,來跟對方好好道歉,誠心誠意懇求對方原諒。
我們調解無形的重業有效的原因之一,在於點出我們要跟哪一位債主誠心懺悔。
沒有任何人會願意接受不正式的道歉就調解,也沒有誠意道歉之後無法放下的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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